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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蘇聖雅 - 輔導處 | 2022-03-30 | 點閱數: 311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曾國竻
電話:8462860#237
電子信箱:max861225@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593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附件1 (376550000A_1110059339_ATTACH1.odt)

 

主旨: 本府委請南平中學辦理「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 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請貴校校長、教職員工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 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實施計畫】 辦理。
二、 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一) 辦理日期:111年4月29日至5月1日(星期五、六、日)。
(二) 辦理地點:南平中學3樓會議室。
(三) 參加對象:
1、 教育處相關業務人員。
2、 校內無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員 資格」教師之學校。
3、 曾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學校。
4、 參加初階培訓未結業需補訓人員。
5、 一般合格教師和職員工。
6、 名額為35名,依上列順序及報名先後錄取之。
(四)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4月22日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3402133)完成報名手續。
三、 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四、 配合防疫新生活:入校需要量體溫、酒精消毒,並請參與者 全程戴口罩。
五、 配合環保,請參與者攜帶環保杯及環保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