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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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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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2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02964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附件 (376550000A_1110029649_ATTACH1.pdf) |
主旨: | 本府委請自強國中承辦「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基礎輔導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對象:對主題有興趣之教師,25人為上限。 |
三、 | 研習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
(一) | 日期:111年3月11~13日。 |
(二) | 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16:10。 |
(三) | 地點:自強國中4樓會議室。 |
(四) | 報名方式: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完成報名,(http://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3360846,報名日期:2月16日至3月7日。 |
四、 | 請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