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於105年10月5日前,檢附作品送至學生活動組。
2.初賽評選作品錄取前6名,參賽及指導老師由本府頒發獎狀。
3.初賽入選前6名作品,由本府通知取回裱裝等處理方式,再集中打包參加決賽。
4. 比賽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最新公告,或臺灣藝術教育網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專網「比賽實施要點」下載。
112學年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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