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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2-01-24 | 點閱數: 451

「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民國111年1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A號令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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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118教育部令.pdf
    1) 1110118教育部令.pdf
  • 1110118教育部原函.pdf
    2) 1110118教育部原函.pdf
  • 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逐點說明).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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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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