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據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委員會110年5月28日永工適性字第1100003845號函第3次委員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花蓮區各入學管道相關作業配套措施因應疫情或停課期間之辦理原則及方式:
(一)免試入學「集體報名」作業:
花蓮區免試入學委員會(花蓮高商)辦理「集體報名」作業因應疫情或停課期間之原則,應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本縣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以簡章公告之集體報名方式辦理,並保障學生權益為原則,採取「現場報名繳件」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 符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室內外人數限制者,得採現場報名繳件,並以室外辦理為原則。
2. 如家長、學生因疫情影響無法在報名表上簽名,請集體報名之國中端承辦人蓋章確認即可,並請承辦人保存聯絡家長之佐證資料、家長手寫傳真或拍照之資料存查。
(二)各招生學校辦理「報到」及「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作業:花蓮區各招生學校應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本縣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以保障學生權益為原則,採取彈性方式辦理。本區各招生學校採行方式,請詳見附件。
(三)各招生學校因應疫情或停課期間之「報到作業」辦理原則:
1. 線上報到
(1) 線上表單填寫基本資料(或自報名系統登入),勾選「確認報到OO學校OO科」。
(2) 上傳畢業證書掃瞄檔(PDF、JPG等)、上傳報到確認單(家長、學生簽名)。
(3) 畢業證書正本於註冊時繳交。
2. 傳真報到
(1) 以傳真向錄取學校報到,傳真報到確認單(家長、學生簽名)、畢業證書。
(2) 畢業證書正本於註冊時繳交。
3. 現場報到:
視花蓮縣疫情警戒標準調整至第二級,並符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室內外人數限制者,得採現場報到,並以室外辦理為原則。
(四)各招生學校因應疫情或停課期間之「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辦理原則:
1. 線上放棄
線上表單填寫基本資料(或自報名系統登入),勾選「確認放棄OO學校OO科」,上傳「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家長、學生簽名)」(線上上傳或Email等方式)。
2. 傳真放棄
以傳真向錄取且報到學校放棄,傳真「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家長、學生簽名)」。
3. 現場放棄:
視花蓮縣疫情警戒標準調整至第二級,並符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室內外人數限制者,得採現場放棄,並以室外辦理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