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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何子芸 - 教務處 | 2020-12-30 | 點閱數: 683
主旨: 函轉為推動司法改革,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訂於110年1月25日至28日舉辦,請「110年第1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
說明:  
一、 依據法官學院109年12月29日官院教丁字第109000211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名額計90人,以不曾參加法官學院106至109年期間舉辦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及進階課程者為限,曾參加初階、進階課程者,不予錄取。
三、 研習地點在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國際會議廳,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四、 報名時間訂於110年1月5日上午9時至110年1月8日下午17時止,欲報名參加者,請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辦理報名,正取90人,備取20人,額滿即關閉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
五、 正備取名單將在110年1月15日前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布,正取人員本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於報名時務必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六、 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