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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0-03-16 | 點閱數: 404

 

  1. 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3月13日府人訓字第1090048114號函辦理。
  2. 109年數位學習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如附件2):
    1. 建置「必須完成之課程」6小時及「其他重要業務相關課程」9小時,合計15小時數位課程。
    2. 獎勵方式:109年9月30日前修畢「必須完成之課程」(6小時)者,核予嘉獎1次;修畢109年數位學習組裝課程(15小時)者,核予嘉獎2次。
  3. 請本校公務人員於期限內修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