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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林慧貞 - 課程教學組 | 2016-06-01 | 點閱數: 833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05年5月26日客會文字第10500077586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客家語言,鼓勵學習客語及傳承客家文化,該會特辦理旨揭說明會,請依下列時間及地點擇一場次參加。
(一) 中區:105年6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於臺中市東勢區公所地下1樓禮堂(臺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8號)。
(二) 北區:105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於新竹縣政府2樓簡報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三) 東區:105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於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3樓會議室(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
(四) 南區:105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於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文物館地下1樓藝文教室1(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5號)。
(五) 請於說明會召開前逕上「105年度客語能力數位化初級認證」報名網站(http://abst.sce.ntnu.edu.tw/105hakka_exam)之首頁「最新消息」進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