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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19-08-30 | 點閱數: 567

 

  1. 依據花蓮縣政府108年8月30日府人福字第1080173422號函辦理。
  2. 為應各機關實際加班需求,爰修正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第七點,刪除每人加班時數上限。
  3. 修正後「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及第七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