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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19-08-12 | 點閱數: 538

 

  1. 依據花蓮縣政府108年8月9日府人福字第1080156709號函辦理。
  2. 基於公教一致處理原則,開立退撫給與專戶之退休教職員或其遺族有冒領或溢領情事者之處理方式,比照銓敘部108年7月30日部退三字第1084659285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