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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19-07-16 | 點閱數: 612

 

  1. 依據花蓮縣政府108年7月16日府教學字第1080139582號函辦理。
  2. 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各高級中等學校開設各類校訂選修課程,為利教師人力資源及學校所需教學人力之媒合,爰國教署建置旨揭平臺。
  3. 旨揭平臺係供持有合格教師證之有志從事教學工作者,得上網填報相關教學經歷資料,並由需求學校自主搜尋及聘用。
  4. 相關代理、代課及退休教師或教師甄選未獲錄取者,可踴躍上網填報相關資料(http://course.tchcvs.tw/Resource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