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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林燕玉 - 人事室 | 2018-09-11 | 點閱數: 786

一、依據本校107829日校務會議票選結果辦理。

二、設委員11

當然委員:教務主任張立之、學務主任廖啟宏、輔導主任許學文、教師會代表(莊翠霞)、人事主任林燕玉

當選委員:游禮儀主任鄭熏瑜教師(未兼行政)溫之靖教師(未兼行政)高士浩教師(未兼行政)蔡長庭組長、馮吉迪教師(未兼行政)

備註:

1.委員中每滿3人應有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排除教師會代表(即3人,若少於3人則由兼行政之教師票數最低者減列並由未兼行政之教師票數高者依序遞補。)

2.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即4人,任一別委員少於4人則由超過之性別委員票數最低者減列,由不足數之性別委員得票數高者依序遞補。)

三、請點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