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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慧貞 - 課程教學組 | 2017-07-03 | 點閱數: 924
主旨: 檢送本縣106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培訓國中綜合活動教師36小時關鍵能力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並核予公(差)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106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 本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 時間:106年8月23日(三)至25日(五),共3日。
(二) 地點: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
三、 參加人員:
(一) 此為綜合活動學習領域重要核心課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
(二) 本縣各公私立國中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具備「輔導活動」、「童軍教育」或「家政」證書之教師),尚未取得36小時關鍵能力認證之教師務必參加。
(三) 預定擔任106學年度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之教師,尚未取得36小時關鍵能力認證之教師務必參加。
(四) 各校推薦有興趣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授課教師。
四、 報名應注意事項:
(一) 參加實體課程培訓教師請務必先行完成線上21小時認證,請至下列平臺或本縣所規劃方式辦理。(參加實體課程研習時務必繳交教師在職進修網列印完成線上21小時且經主管機關核章後研習證明)
1、 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http://ups.moe.edu.tw/)
2、 本縣縣網中心伺服器(http://210.240.39.22/wordpress/synthesize/)
(二) 請通過線上評量認證之教師於106年8月13日前,上全國教師進修網教師研習系統網報名。網址:http://inservice.nknu.edu.tw/。
(三) 本研習為產出型工作坊,參加研習教師需自備筆記型電腦。
五、 研習時數:
(一) 參加教師於研習活動期間准予公假,全程參與者並繳交研習作業,經檢核通過,依實際參與時數核給研習時數。
(二) 具備「輔導活動」、「童軍教育」或「家政」證書之教師,取得線上課程21小時及實體課程15小時之後,由本縣頒發研習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