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臺南市政府106年6月7日府教社字第106058104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第一階段命題內容為「閩南語、客家語演說項目」之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教育校院組;「原住民族語演說項目」之教師組、社會組;「國語朗讀項目」之高中組及教育校院組,先予敘明。 |
三、 | 上開命題內容可至中華民國106年度全國語文競賽(暫行)網站(http://language106.tn.edu.tw)─競賽內容─競賽題目查詢下載。 |
四、 | 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修正建議,請各單位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06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逕教育處終身教育科馬靜敏小姐(專用信箱:sa.min1222@gmail.com),逾期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