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銓敘部106年5月22日部退三字第1064225274號函辦理。
二、本案所涉實務上應執行事項,正由銓敘部規劃中,屆時將送各機關學校參考。惟未來應執行之各相關機關亦可基於機關特性,自行規劃執行方案。
三、上開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304期(參見總統府網站:http://president.fov.tw公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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