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國中(含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積分審查作業訂於5月9日、國小暨幼兒園積分審查作業訂於5月9日至5月10日,地點:本府教育處第2會議室。 三、另請申請教師備妥貼足限時掛號郵資32元之信封1個(寄送介聘結果通知用)。 四、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
112學年課程計畫
花蓮縣教育處 花蓮縣校務系統網(全誼) 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花蓮OpenID認證平台 教育部雲端電子郵件 花蓮縣免試入學作業平台 110年適性入學宣導 學習扶助教學科技化評量 花蓮縣立自強國中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教學正常化自評表